12月31日,盛洋出资(控股)有限公司布告称,收买方与公司联合宣告收买主张已于当日下午4时正截止,而并无被收买方修订或延伸。
到当日下午4时正,收买方已接获依据股份收买主张就合共856.6万股收买股份(相当于本联合布告日期的悉数已发行股本约1.35%)提出的有用接收;及依据购股权收买主张就合共2809.6万份购股权提出的有用接收。
紧随收买主张截止后,收买方及收买方共同举动人士将持有合共411,572,417股股份(相当于公司于本联合布告日期及紧随收买主张截止后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4.76%)及合共754,333,333股可换股优先股。
紧随收买主张截止后及于本联合布告日期,大众人士持有2.24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的悉数已发行股本约35.28%)。因而,于本联合布告日期,公司依然契合上市规矩的最低大众持股量规则。